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0-27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4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10月23日晚和10月24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强调,要把全国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做好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
王军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和远景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集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是新形势下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对于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必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产生深远影响。税务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王军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税务系统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项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高潮。一是党组要率先学。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总局机关要带头学。抓紧对机关的学习贯彻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各司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公报》,确保学习效果。三是税务系统要深入学。下发通知,部署全系统抓好学习。四是学习方式要灵活管用。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工作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五是全国会上要全面贯彻。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和动力,做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要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进一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
王军强调,税务系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上作表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动和促进广大纳税人乃至全社会提高税法遵从度。要推动税收立法,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深入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督察,严肃过错责任追究,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0月24日,税务总局机关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公报》。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鼓舞士气,振奋人心。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贯穿到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