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法院调解的房屋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yabo亚博88

 
   用户名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  码
 
 
政策法规
关于经法院调解的房屋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1-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法院调解的房屋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8]7182008-08-0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经法院调解的房屋权属转移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819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居民个人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并取得房改房产权证后,将名下的房屋产权转移给其子女,属于契税法规规定的赠与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征收契税。

yabo亚博88-亚博bbin真人 | 关于yabo亚博88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公开课程 | 专家团队 | 合作课程 | 讲义课程 | 音频课程 | 视频课程 | 经典案例 | 在线答疑 | 答疑分享 | 最新课程 | 联系yabo亚博88
亚博bbin真人的版权所有:房地产企业管理教育网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5号
电话:010-81596740    手机:13311259952    e-mail:fdcqygl.com@163.com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