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10]201号 关于房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通知-yabo亚博88

 
   用户名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  码
 
 
政策法规
国税函[2010]201号 关于房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4  

      成文日期:2010-05-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yabo亚博88-亚博bbin真人 | 关于yabo亚博88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公开课程 | 专家团队 | 合作课程 | 讲义课程 | 音频课程 | 视频课程 | 经典案例 | 在线答疑 | 答疑分享 | 最新课程 | 联系yabo亚博88
亚博bbin真人的版权所有:房地产企业管理教育网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5号
电话:010-81596740    手机:13311259952    e-mail:fdcqygl.com@163.com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