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865号-yabo亚博88

 
   用户名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  码
 
 
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865号
发布时间:2010-10-0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865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19日 
实施日期:2006年09月19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皖地税[2006]94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同意,批复如下: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yabo亚博88-亚博bbin真人 | 关于yabo亚博88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公开课程 | 专家团队 | 合作课程 | 讲义课程 | 音频课程 | 视频课程 | 经典案例 | 在线答疑 | 答疑分享 | 最新课程 | 联系yabo亚博88
亚博bbin真人的版权所有:房地产企业管理教育网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5号
电话:010-81596740    手机:13311259952    e-mail:fdcqygl.com@163.com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