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yabo亚博88

 
   用户名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  码
 
 
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  

国税函[2008]985号2008-12-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
  二、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2008年以来已按25%税率预缴税款的,可以就25%与15%税率差计算的税额,在2008年12月份预缴时抵缴应预缴的税款。
yabo亚博88-亚博bbin真人 | 关于yabo亚博88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公开课程 | 专家团队 | 合作课程 | 讲义课程 | 音频课程 | 视频课程 | 经典案例 | 在线答疑 | 答疑分享 | 最新课程 | 联系yabo亚博88
亚博bbin真人的版权所有:房地产企业管理教育网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5号
电话:010-81596740    手机:13311259952    e-mail:fdcqygl.com@163.com
  "));
网站地图